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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女人应示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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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16:11:1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周末一个人在家静静的“修行”,看着外面的天空,又是一个户外运动的好周末,很想跟随大家一起去灵山呀!(灵山还未曾前往)
    午间休息时,看了本期的《今日说法》——被绑定的亲情号码。一个四十多岁的女人死在了A朋友的楼房里(A不住,借给死者的),死者生前是一名教师,工作之余,还做着向朋友借贷的“生意”。经公安机关的现场勘查,断定是熟人作案。因没有作案时间,排除了一个又一个的犯罪嫌疑人。经多次走访死者的亲朋好友和同事,最后公安从死者同事那得到一个重要的信息,死者经常从一个商厦甲男的柜台取货,每次都是货已备好,拿着就走,感觉两人关系非同一般。死者生前在工作中经常为学校采购物品,经在死者单位报销的票据中,找到最近的两张票据的出具人都是甲男,然后公安开始锁定新的目标,对甲男展开了讯问。甲男在死者遇害时,无人能证明甲男没有作案时间。而且甲男和死者的电话之间绑定了亲情号码,在死者遇害之前打了几次电话,死者遇害后,再没有给死者打过(死者两部手机,多个电话卡,遇害前打过电话的手机不在现场,给破案增加了难度。)。甲男嫌疑很大,但甲男在侦查人员的面前,什么也不说。讯问犯罪嫌疑人马上就到了法定期限了(讯问不得超过24小时),侦查人员还没有甲男到过案发现场的任何信息,细心的侦查人员后来发现了甲男的衣服袖口处有个污点,像是血迹。侦查人员提取了血迹进行了DNA鉴定,结果不但是人血,还正是死者的血迹。在这些证据面前,甲男不得不说出了自己的作案过程。真是佩服侦查人员的观察能力!
    两人是情人关系(不正当的男女关系),经常在死者死亡的那间屋子里约会。那天两人又来到了那间屋子,之前死者借给甲男3万元,甲男还想再借2万元再开个店铺,死者没有同意,并要求甲男还之前的3万元,因此产生了争执,后开始了肢体冲突,愤怒之中,甲男拿起了旁边的砖头向死者的脑部砸去,死者拼命的呼喊与挣脱,情急之下,甲男拿起水果刀向死者颈部扎去,最终导致死者死亡的结果。
    此案涉及了做人的道德底线,婚姻、家庭的经营问题,抛开这些层面,我想问,当一个女人和一个强大的男人发生冲突时,女人们该如何去做,怎样才能有效的保全自己?女人应示弱,永远不要和男人动手,甚至也要避免激烈的口舌之战。示弱不是软弱,是智慧的一种表现。这样也许,死者还有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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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6 21:41:28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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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7 11:44:21 | 只看该作者
细读、深思,不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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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7 12:33:47 | 只看该作者
够惨烈的,我也经常看今日说法,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自尊自爱些,可能这样的事情就会减少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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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7 13:50:32 | 只看该作者
不在河边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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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08:22:09 | 只看该作者
1、柔能克刚2、企图不正当,两个关系最近的人终将变成最敌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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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08:43:23 | 只看该作者
家里怎么会有砖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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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08:59:24 | 只看该作者
案发现场电视这么说:朋友不住的房子借给她。里面很简陋,屋子里除了地上有一台电视机外,还有一张床。除此之外就没什么了。一看这个房间就是不经常居住的房子,像是刚刚简单装修过的。当死者和丈夫吵架后也上这来住一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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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8-28 09:40:16 | 只看该作者
为啥不由想起最近的新闻“我刚失恋,你要砍就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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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8-28 12:02:38 | 只看该作者
杨杨说: 为啥不由想起最近的新闻“我刚失恋,你要砍就砍”
看了,这只是个案。大多数的抢劫犯的心理是,不能空手回来。所以我们为了保住小命,还是乖乖的给钱吧。有时还要看周围环境和自己与歹徒的对抗能力。如果是在封闭的地方,如房间里,这招恐怕也不奏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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