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花鼓戏,是一种很有地方特色的湖南地方小戏剧种。流行于沅水、澧水流域以及湘北鄂南毗邻地区如常德全区、益阳、湘西、怀化的部分城镇,湖北南部的公安、石首、松滋、长阳、五峰、鹤峰等地。在常德花鼓戏流行最盛的常德地区,古为三苗、南蛮之地,自古巫风昌盛。三闾大夫屈原曾在这一带改陋词,附巫音,作《九歌》之曲。民间巫傩之风,绵延不绝。明中叶以来,常德一带民间歌舞活跃,蕴含楚文化的各种民间艺术形式,为常德花鼓戏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丰厚的艺术土壤。
常德花鼓戏的声腔,最初是打锣腔。在演唱形式上,是“一唱众和,不托管弦,锣鼓帮腔。”最初的演出形式,是丑角、旦角唱着打锣腔和小调,进行载歌载舞的简单的故事表演。常德花鼓戏逐渐从丑旦歌舞演唱型的生活小戏,成为了一种行当较齐、声腔较丰富的完整、定型的戏曲形式。
常德官话是常德花鼓戏的主要舞台语言,但由于其植根于广大农村,除“半台班”受汉戏影响而较注重舞台语言的规范外,一般乡班多间杂当地方言土话。这种语言差异及各地不同的民间音乐、宗教音乐的渗透,尤其是地方大戏剧目的不同影响,使常德花鼓戏在剧目、唱腔等方面,较明显地形成了沅水与澧水两种不同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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