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遗址位于洛扎县城东南一个独立的山头平台上,海拔3670米,相对高度为200米。建筑由石块砌成,占地约4000平方米,相对高度为200米。始建于西藏帕竹王朝时期(公元14世纪),当时属西藏十三个宗之一,也是执行帕竹王朝十五条法律的重要场地之一。
多宗的建筑由石块切成在平台边沿建有一周围墙。四面各建有一座碉楼,最南端山嘴上建有一座半圆形碉楼。多宗主体建筑高5层,占地300平方米,底层为多间矩形库房,墙厚0.5米。该宗建于14世纪,原为西藏政府流放犯人的地方,后成为噶厦一个权力很大的地方行政单位,但于1959年平息叛乱时毁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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