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895|回复: 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被逮口占》【转载 原文作者月西江】

[复制链接]

7

主题

764

帖子

5967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967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3-5-2 12:41:5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被逮口占》


衔石成痴绝,沧波万里愁;
孤飞终不倦,羞逐海浪浮。
姹紫嫣红色,从知渲染难;
他时好花发,认取血痕斑。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留得心魂在,残躯付劫灰;
青磷光不灭,夜夜照燕台。


——选自
《双照楼诗词稿》作者:汪精卫



我们这些在教科书中长大成人的一代人,往往内心无论如何都会认同毛泽东是那个时代中最伟大的诗词作者,他的诗词的气概和想象力,的确让同时代许多以文谋生的人都难望项背。但是当我细读汪精卫的这本作品的时候,却深感他实在是一个根本不亚于毛泽东的诗词作者。在古诗词的造诣上,尤其在用词和音律上,汪精卫甚至比毛泽东更加守礼、严谨。
因人废言在我们国族的历史上实在不是一件什么稀罕事。汪精卫这个中国历史上几乎最大的汉奸,如果不是因为能够看见这本《双照楼诗词稿》,恐怕我今生都难以体会到原来他是如此高明的一位古诗词作家——甚至能够超越中国历史上许多著名的诗词作家。当然,我知道另外一个著名汉奸,胡兰成,他对于中国古典文化的理解与领悟、热爱,恐怕有着许多推崇、保守中国文化的名人难以企及的高度。

余英时先生在他所做的序中,试图探讨的,乃是汪精卫的诗词造诣,以及他在精神层面的痛楚,对于中华民族心灵的完整和宽宏,有着至为重要的意义,而摒弃独断而暴力的因人废言的国族习惯,又是中华民族现代化成长的一种必须。余先生在这篇序言中,详细考察了汪精卫叛国的动机乃是处于战则中国必亡的预设之上,但是投敌之后却心里极度愁苦,对于自己和自己行为的痛恨无以复加,虽然个人的动机的确具有明确的作用,但是对于蒋介石的反叛又起着重要的作用。而这一切都体现在他的诗词作品之中。
如果我们能够得以详细地研究汪精卫的诗词,并且从中体会汪本人在整个政局中行动与行为的真实意图,那么,我们对于这个人,对于那个时代,就能够有更加准确的把握,也就更能够得出那个时代历史的真实面相。
一个足够现代与宽容的国家,能够允许即便是在历史上犯有重大罪行的人得以呈现他的言行。也惟有这样,这个国家的心灵健康才能够得以良好的建设。用暴力与消灭的方式取消掉那些我们认为恶者的言论,也就是取消掉了我们民族历史的完整性。





1

主题

655

帖子

7331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331
沙发
发表于 2013-5-3 15:23:03 | 只看该作者
他走的是钱谦益的路,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7

主题

764

帖子

5967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967
板凳
 楼主| 发表于 2013-5-3 15:31:34 | 只看该作者
独上寒山: 他走的是钱谦益的路,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他可能更冤一点吧

20

主题

801

帖子

8173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173
地板
发表于 2013-5-7 13:33:01 | 只看该作者
确实,人的才华和品德没有太大的关系。
中国文人传统喜欢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否定对方的一切。

20

主题

801

帖子

8173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173
5#
发表于 2013-5-7 13:42:43 | 只看该作者
无论如何,人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须站得住。
以身殉国要求太苛我并不赞成,但是不做汉奸这个难道不应该是底线吗?
就像张学良无论GCD怎么帮他文过饰非在我眼里他始终是大汉奸。

7

主题

764

帖子

5967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967
6#
 楼主| 发表于 2013-5-7 17:27:15 | 只看该作者
米粒: 确实,人的才华和品德没有太大的关系。
中国文人传统喜欢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否定对方的一切。
非常同意,应该公平理性地看他

7

主题

764

帖子

5967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5967
7#
 楼主| 发表于 2013-5-7 17:27:44 | 只看该作者
米粒: 无论如何,人在大是大非面前必须站得住。
以身殉国要求太苛我并不赞成,但是不做汉奸这个难道不应该是底线吗?
就像张学良无论GCD怎么帮他文过饰非在我眼里他始
何止是汉奸

联系我们 邮箱:yuexiamenwang@126.com   电话:13911517804      京ICP备20009795号-1 - 京公网安备110108007239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