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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首届“珍爱生命,保护自然”圆明园黑天鹅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打印本页]
作者: 二林 时间: 2014-4-30 21:16
标题: 首届“珍爱生命,保护自然”圆明园黑天鹅摄影大赛征稿启事
为了更好的保持生态平衡,加强对黑天鹅的保护,由北京市海淀区区委宣传部、北京摄影家协会主办,圆明园管理处、搜酷摄影家协会承办的:首届“珍爱生命,保护自然”——圆明园黑天鹅摄影大赛拉开序幕。以此唤起社会对黑天鹅和人类、自然和谐发展的重视,更好的宣传圆明园黑天鹅的生存现状以及生态保护的重大意义。
一、征稿对象
欢迎社会各界喜爱黑天鹅的摄影爱好者积极参与,踊跃投稿。
二、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以圆明园内生活、栖息的黑天鹅成长为主题,展现黑天鹅形态特性、生活习性等圆明园特有的生态环境和文化内涵及旅游价值。
三、媒体及网络支持:
中国摄影报、北京晨报、搜酷摄影家协会网、腾讯网、搜酷网、色影无忌、出城网、京内
网、远方网、北方旅游网、中国摄影家协会网、北京摄影家协会网等。
四、征稿时间:
2014年1月1日——2014年5月31日24:00截止(以圆明园黑天鹅摄影大赛办公室、搜酷摄影家协会收到作品的实际时间为准。)
五、评选时间:2014年6月
六、颁奖时间:2014年6月
七、入选作品数量及稿酬设置:
本次大赛拍摄圆明园黑天鹅器材不限(相机、手机均可),大赛将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参赛作品评出以下奖项:
金奖作品 1名 每名稿酬¥5000元
银奖作品 2名 每名稿酬¥2000元
铜奖作品 3名 每名稿酬¥1000元
优秀作品 60名 每名稿酬¥200元
凡在本次大赛获奖的作品,均将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
八、征稿细则:
1、参赛者应为参赛作品的作者,作品必须取材于圆明园内所拍摄的黑天鹅。参赛作品必须为参赛者本人原创作品,且在参赛前未曾参评其他摄影赛事或展览,未以任何方式被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过,作品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序良俗。凡一稿多投作品,一经发现即取消参选资格。如发现抄袭、盗用等情况将被取消资格。
2、相机及手机拍摄的照片均可参与。作品彩色、黑白不限。单幅(不超过10张)、组照不限(组照4—8幅)。
3、主办和承办单位可在大赛期间,对参赛作品向作者调取原文件用于公益性宣传和展出。
4、作品采用JPEG文件,上传照片最长边不超过1024像素,文件不大于1MB。作品入选后,圆明园黑天鹅摄影大赛办公室将统一向作者调取原始文件,用于举办展览、画册制作和相关宣传等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作者须在收到圆明园黑天鹅摄影大赛办公室通知后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jpg格式,5M以上)在规定时间内向圆明园黑天鹅摄影大赛办公室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5、谢绝提供电脑合成、电脑创意的作品。(参赛照片仅可作二次构图、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作合成、添加以及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
6、本次活动采取自愿参加的原则,不收费,不退稿,不设重复获奖,奖品按最高奖项成绩发放。
7、知识产权声明:
(1)参赛作品必须是参赛者独立、原创并享有完整的著作权,此前未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参赛者须保证所投稿件不侵犯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参赛作品涉及抄袭、盗用、借用等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全部法律后果由参赛者承担。
(2)自主办、承办单位公布参赛作品获奖之日起,主办、承办单位即拥有获奖作品除署名权外的其他全部著作权及邻接权。获奖人员不得自行或许可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使用该作品。
8、谢绝本活动圆明园黑天鹅摄影大赛办公室成员、评委会成员投稿。
9、作品一经提交(包括本规则确定的任何投稿方式),投稿者均视为已经阅读并且同意并遵守本活动的规则及知识产权的约定。凡存在著作权问题,以及可能误导公众认知等违反征稿规则的作品,主办和承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公开通报说明。
10、投稿作品在邮寄、网络上传过程中损毁、灭失、网络上传失败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和承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11、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和承办单位。
12、关于本次活动的征稿规则、征稿要求以本启事为准。
九、投稿方式
十、作品评选
搜酷摄影家协会将邀请摄影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评选。
十一、纸质、光盘、网络不得重复投稿。
十二、纸质、光盘投稿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西路28号 圆明园管理处黑天鹅摄影大赛办公室 邮编:100084
联系电话:010-62551853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8:00-17:00)
圆明园黑天鹅摄影大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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