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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你们怎么看新交规对【闯黄灯】的处理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杨沙    时间: 2013-1-5 11:22
标题: 你们怎么看新交规对【闯黄灯】的处理规定?
今年实施的新交法,引来一片争议,争议的焦点是闯黄灯扣6分。我不开车,所以开始对这种争议没有太多关注,因为我肯定不会闯黄灯或者追尾。但后来发现争论的越来越激烈,甚至媒体都在呼吁闯黄灯扣分缓行,我就关注了。
我发现你们中国人的素质确实比较差,如果以伤害一个人生命权为前提下争论什么追尾问题、交通堵塞问题,那只能说明你们中国人对人命太轻视了,进而说明你们中国人的人命就不值钱,不管是开车的还是过马路的,都不值钱。
事实上,人们争论的焦点涉及到三项权利:生命权、财产权、行驶权。如果因为黄灯减速或者刹车,你发生了追尾,你的财产权会受到侵犯,如果有人在黄灯亮起的时候过马路,你被迫减速,耽误了你的时间,行人侵犯的是你的行驶权。那么,我问问你们中国人,生命权、财产权、行驶权这三项权利中,奶个权最大最重要?
我没有太多的出国经验,去过的国家只有以色列、挪威和加拿大。我只有在出国时过马路才真正能感受到我作为一个人的生命权受到尊重。在这三个国家,不管是红灯、黄灯还是绿灯,只要我站在路口,行驶过来的车辆一律减速,司机会向我挥手,示意我先过去。你不知道啊,第一次让我过马路的时候我竟然懵在那里。直到那个开车的第三次冲我挥手我才明白是让我先过马路。在你们中国,我啥时候有过这种你们国家主席般的待遇啊。
我还发现,在国外,所有的动物都不怕人,因为人不冒犯身边的动物。在以色列,我发现麻雀就落在我跟前,我轰它它都不飞。这只能说明外国人尊重小动物。你见过哪只中国麻雀可以落在人一米以内优哉游哉呢?我想,我多年来过马路产生的恐惧心理源于那些从不减速的汽车,于是就像中国麻雀一样,每次过马路都有点战战兢兢,退避三舍。
有过出国经历的人都有我这种感受吧。
你们中国是个畸形国家,畸形造就了急性。因为要发展汽车工业,急着提高GDP,忽略了交通问题。GDP提高了,问题就出来了,所有城市都在塞车。开车的人一塞车就急性,都想开快点。没有闯黄灯扣分之前,城市交通什么样,你们开车的人应该深有体会吧,已经到了瘫痪边缘。真正该调控的是如何发展城市交通问题,这就是提高GDP的代价。你反而嫁祸于新交规,你得愚蠢到什么程度才会这样想呢?
这个国家向来不尊重人权,现在出台一项尊重人权的规定,结果却引起争议。听新浪微博的朋友说,那里的名人公知精英都反对这个规定。好像整天嚷嚷保护人权的也是这拨人,现在反对保护人最高的人权生命权规定的还是这拨人。看来,你们中国人真不需要人权,生命就该随随便便处理。我这么说你同意吗?
规则就是约束人的行为的,当初严惩酒驾,好多人不适应吧,现在不都学乖了吗。同理,闯黄灯扣分慢慢大家也会习惯的。有更愚蠢的人说这样设置黄灯还有什么意义,直接红绿灯不就完了吗。是啊,当初设置黄灯的意义就是让你减速,结果变成了加速,是你们开车人从一开始就没把黄灯当回事,现在矫正你的不良行为有什么错呢?
如果整个国民素质都很差,连最基本的平等尊重都没有的话,那真的就像《天下无贼》里刘德华说的那样:“开好车的就一定是好人吗?”不管你开好车还是开破车,最起码该懂得尊重,尤其是对生命的尊重。
作者: comandos    时间: 2013-1-5 12:18
个人认为过路口人行道减速慢行是必须的,但是行人同样也应当遵守交规,关于闯黄灯从重处罚的问题,也要分时分地来看,在早晚高峰时期某些易发生拥堵的实际交叉路口能起到明显的积极作用,可以避免机动车抢灯造成路口茬死的情况,有助于缓解交通拥堵,而且早晚高峰车速本来就不快,所以发生急刹追尾的概率也相对较小。但是在平峰时期,无谓的见黄灯就跺刹车无形中增加了交通事故的隐患,加上多数交通信号灯没有读秒的提示,现在感觉过路口是在赌,闯了就闯了,你有啥办法,要么分时分路段限制,要么改造交通基础设施,总之任重而道远。
作者: 一辉    时间: 2013-1-5 14:48
赞成博主的论调,作为开车的我能理解。
作者: 碧螺    时间: 2013-1-5 17:23
这一篇没有标"转发",是原创吗?
文中关于各种“权”的大的论点不反对,也不敢反对。
但针对闯黄这一条细节,作者既然提到了加拿大,可以搜索一下加国的交规,仔细对比一下中加两国交规的差异再做评判比较好。
此条规定的结果就是将三色变为两色,有一个色(红或黄)确实没必要存在了。
还有出台一个规章应该经过怎样的程序,这个不多说了。
BTW,虽然天天都听到人们在骂这个国家,这个国家的确问题多多,很多时候让人苦不堪言,但看到“你们中国......”咋有点不爽呢,唉......
作者: 杨沙    时间: 2013-1-5 17:30
碧螺: 这一篇没有标"转发",是原创吗?
文中关于各种“权”的大的论点不反对,也不敢反对。
但针对闯黄这一条细节,作者既然提到了加拿大,可以搜索一下加国的
【【是转发!我写不出这么个东西来的】】
作者: 三毛三    时间: 2013-1-5 23:07
。。。。。。
作者: g2sky    时间: 2013-1-6 08:09
碧螺: 这一篇没有标"转发",是原创吗?
文中关于各种“权”的大的论点不反对,也不敢反对。
但针对闯黄这一条细节,作者既然提到了加拿大,可以搜索一下加国的
本来想选择忽视,后来觉得应该支持下小碧。
1、论据是不准确的。『在这三个国家,不 管是红灯、黄灯还是绿灯,只要我站在路口,行驶过来的车辆一律减速,司机会向我挥手,示意我先过去。』这句话就夸张了。以色列我去过,如果有红绿灯,行人是等绿灯后再过的。 我还记得有的美剧,人突然跑到机动车道上,司机一边骂“fuck”,一边鸣笛。车辆让行人的路口是那种没有红绿灯路口,那种单车道的小路,而且在汽车来得及刹车的前提下。
2、论据和论点是无关的。作者提出的素质来支持黄灯处罚又在偷换概念,现在,即使驾驶员想黄灯停车,但没有预警措施,根本来不急停车。大家反对的是这个,没人反对礼让行人。处罚黄灯,不能根本改变驾驶员素质,北京好多小区的路口没有红绿灯,作者在中国还是享受不到被汽车礼让让的待遇。
3、作者喜欢写『你们中国』,从文中推断,应该是中国人。像作者这种自清自高,看到国人弱点深恶痛绝,出国过回来不适应中国的高雅人士,目前还是很普遍,很被人欣赏的。但我觉得一个法规的制定,不能光考虑专家的观点,不能光考虑如作者一样的高雅人士的观点,你这么罚让人家以开车为生计的出租者司机咋过日子?对黄灯的热议,正说明社会的进步,一个法规的制定,不能靠几个专家。草根和媒体,如果能够改变一个错误的法规,哪怕很小、都是社会向前的一大步。
(原创)
作者: 碧螺    时间: 2013-1-6 09:52
sky补充的很好!这篇文章我不喜欢的两点,一是不能就事论事地讲道理,而是偷换概念地扣大帽,二是说话的那股子腔调。
作者: 羚羊    时间: 2013-1-6 12:51
特种车辆看电影该闯还是闯~吊民车上有孕妇黄灯到线刹住
作者: 拉娅    时间: 2013-1-6 16:30
原作者:王小峰。《三联周刊》主笔。
作者: 碧螺    时间: 2013-1-6 17:11
日前,公安部交管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公安部将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科学论证,根据我国道路交通管理的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对违反交通信号灯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形和处罚规定,更好地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 杨沙    时间: 2013-1-6 22:15
碧螺: sky补充的很好!这篇文章我不喜欢的两点,一是不能就事论事地讲道理,而是偷换概念地扣大帽,二是说话的那股子腔调。
哈哈,这篇文章是出自大名顶顶的王三表之手,你要看看他的博客,估计都能被他的腔调气晕了:http://www.wangxiaofeng.net/?p=8862
作者: 杨沙    时间: 2013-1-6 22:16
g2sky: 本来想选择忽视,后来觉得应该支持下小碧。
1、论据是不准确的。『在这三个国家,不 管是红灯、黄灯还是绿灯,只要我站在路口,行驶过来的车辆一律减速,司机会
欢迎参阅原文:http://www.wangxiaofeng.net/?p=8862
作者: 枫香飘飘    时间: 2013-1-8 12:35
闯黄灯扣分罚钱,闯红灯伤肾毁身体!
作者: 柠檬草    时间: 2013-1-9 17:20
g2sky: 本来想选择忽视,后来觉得应该支持下小碧。
1、论据是不准确的。『在这三个国家,不 管是红灯、黄灯还是绿灯,只要我站在路口,行驶过来的车辆一律减速,司机会
支持此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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