侗族祭萨岁
“萨岁”是侗族至高无上的女祖宗。据说,“萨岁”能驱邪除恶,保寨安民。侗民认为只有把“萨”祭祀好,人、畜才能安宁兴旺。凡寨上发生天灾人祸,则被认为是没有将“萨”照顾好,“萨”才没有保佑寨子。所以,侗族世世代代对“萨”无限敬仰和崇拜。祭“萨”活动也非常庄严,不能马虎。祭“萨”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带有迷信色彩,但具有传承侗族文化的一面。
侗族鼓楼抢鸡婚俗
在贵州省南部侗族地区从江县干团一带,现在还保留着一种鲜为人知的特殊婚俗—鼓楼抢鸡。侗族在历史上曾盛行过姑表婚俗,但现今基本已不复存在。然而,在南部侗族地区的一些地方还遗存给舅舅家送“认亲礼”的习俗,有的地方还有表兄弟邀集同伴来抢表姐妹的“黑米饭”的习俗,侗话叫“建苟嫩”。
行歌坐月
“行歌坐月”是从江县侗族、苗族、壮族男女青年中十分盛行的习俗。青年男女从十五六岁开始,互相选择友善、投契者为朋。村里的姑娘三五人聚在某一女伴家纺纱、刺绣、纳鞋垫和等待罗汉(男青年)来访。罗汉们则自带琵琶或者牛腿琴,结伙来到姑娘们聚集的地方与她们相处。
不外娶 不外嫁
建寨700多年来,代代流传下来的寨规森严地写着:不许外娶、不许外嫁,以保守换花草的秘密。据了解,占里村的祖先吴公力提出了要控制人口增长,召集村名订立寨规:一对夫妇只允许生两个孩子,谁多生就依寨规进行处罚,严重超生的,永远逐出寨门,不得再回到这里居住。
早婚不早育
在占里村,男女结婚后,新娘会仍住在娘家——“不落夫家”。农忙时,男女可以到对方家里帮忙干活-“夫妻互助”,待姑娘年纪稍大一些二十七八岁时,才会住到夫家去。除了对结婚严格限制外,占里人对离婚者还会进行严厉的惩罚,对提出离婚者要上缴“稻谷300斤、白酒50斤、肉100斤”,而这所有的这些东西都会用来充公。之后,提出离婚者,不得继续留在村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