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食风俗
丹阳人以大米为主粮,通常是两粥一饭,即早晚粥,中午饭。大米主要有粳米、籼米和糯米。早上粥一般是大麦粥加米粉米团子,或米粥,也有人家吃泡饭的;晚上粥多为咸粥、汤面;中午饭均为大米饭。米饭有两种,一种是煮(焖)饭,即将米加上适量水置于锅内煮焖;另一种是捞饭,是将米加上较多的水煮沸后,用笊篱捞上置于饭篮内再蒸烧,水内留下少量米烧粥。
丹阳人以大米为主食,大米食品主要有三类,一类是米饭类,品种有粳米饭、籼米饭、糯米饭。米饭又分咸菜饭和淡白饭。咸菜饭又分青菜咸饭、白菜咸饭等;淡白饭又分纯淡白饭、豆淡白饭、番瓜淡白饭等等。二类是米粥类,品种有淡米粥(即白粥)、咸米粥、豆米粥、瓜米粥等。三类是米粉食品类,即将大米加工成米粉后而制作的食品,如粉米团粉糕、粉丝、粉粥等。丹阳人很讲究“吃饭”,以粳米和菜,加上猪油做的饭味美价廉;以籼米饭炒蛋又是一种吃法,入味可口、有营养;而以糯米饭撒上桂花、玫瑰、红绿丝和豆沙,民称是八宝饭,多用于招待宾客。
面粉亦是丹阳人主食之一,仅次于大米。面粉通常是指小麦面,而在丹阳还有元麦面、大麦面、荞麦面。丹阳小麦面食品种类繁多,主要有面条、馒首、包子、馄饨、面酱,以及油氽的油条、馓子,还有各种糕点等;元麦、大麦面的吃法则多与大米煮大麦粥。
丹阳人吃大麦粥很普遍,可说家家都吃,农村人更是一年吃到头。“丹阳人大麦粥命”的说法就源于此。
民俗“安住宅”
民俗安住宅流传年久。新屋落成,三年中必然举办“安住宅”祭祀活动。
建屋要卜吉动土,安住宅是祭祀“土地神”,以求安居。《丹阳县志》载:“立冬后,择日,祭祀土神,称安住宅。”祭供形式为堂屋摆八仙桌,神座在上,四周摆放碗筷,如在农历十一月,放十一副碗筷,如十二月祭,需再加一副。桌上还要摆放盛有米豆之类的升斗秤戥、尺、剪刀、镜、皇历,用红绳串十一枚铜钱,挂在秤头上。桌上供物有猪肠、母鸡、青鱼、糕点、馒头。以十二生肖做的“面满笼”必不能少。点上香烛,跪拜祝祷。
旧社会建屋,屋角还要竖一块石头,有人家还在石头上刻有“泰山石”、“石敢当”之字。据传石敢当可以制邪祛鬼,是“镇宅之宝”。时至今日,此俗还流行。
腊月廿四话送灶
俗话说“冬至、腊八、廿四夜”,可见腊月廿四日也是一个重要的民俗节日。廿四日晚上,家家户户都在灶头上摆上供品,点上香烛,人人都要向“灶神”磕头膜拜,人人都要唱《送灶神歌》,先后将灶神纸像从灶龛上请下来,揭去灶龛上的横批、楹联,用麦草、芝麻杆,放些酒糟、饴糖或糖水,点火烧化,世称“送灶神上西天述职”。廿四夜之后,卖新灶帘、门帘。灶帘贴在灶龛上,腊月除夕,俗称“三十夜”,灶老爷上西天述职回来,家家户户又要点上香烛,摆上供品,迎接灶神归位。
唱春
唱春丹阳俚语称之“打”春。唱春,大都在春节后,是丹阳地区传统习俗,它与丹阳“啷当”同是民间艺人的拿手好戏。
唱春的人全是中年以上男子。一人手持一面小镗锣,敲起镗锣唱起来。唱词以福寿多子孙、发财进宝等为内容。唱词视听唱家庭成员老少而定,分别编词。唱后手托镗锣向主家要酬,钱物皆收。1949年前,城内居民多不富足,有的人家只送他一只馒首或一块糕,也有不愿开销的。
旧社会民间艺人社会地位很低,一天唱下来,得到的报酬,也不过是些米糕和馒头。1949年后唱春这“行当”一度绝迹。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人民生活的提高,唱春又复活了。
近几年来,庙会日农家亲朋会聚,三两桌酒宴很为平常。唱春的趁此时机,挨家挨户,卖唱要钱,成为当今“世俗”。
禁忌
丹阳人吃饭有诸多禁忌和规矩。如忌讳有人在自己背后吃饭,说这样会使自己的“记性”被背后人吃掉;多人坐一桌吃饭忌“抬轿”(对着菜夹起一大叉)、“跑马”(筷子不停地搛到东搛到西)、“过河”(站起身来将筷子伸到桌子对面去搛)、“翻场”(将碗中菜翻来覆去挑拣)。忌说脏话,忌对着众人和饭菜咳嗽、打喷嚏、擤鼻涕。平时还忌将筷子直立插在饭碗里,因为只有“倒头饭”和祭祀祖先的供饭才这样做。渔民吃饭忌将碗倒扣在桌上,并忌说“盛饭”,因为“盛”“沉”同音;吃鱼忌一面吃完翻过来再吃另一面,因为船最怕“翻”。民间还有一些配物禁忌,如忌苋菜与甲鱼同吃、黄瓜与花生同吃、菠菜与青菜同吃等。